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夏菲妮
8月31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该院发布了近期立案诉服信访工作相关事项提示。据提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到该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请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承办法官电话,预约法官接待,以减少接触,降低风险。
提示的发布旨在为落实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感染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确保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两不耽误。具体内容如下:
一、来(返)蓉人员须知
1.所有来(返)蓉人员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来(返)蓉即扫“入川码”,并向社区报备;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不聚集。来蓉后主动落实我市防疫政策,规范落实隔离、检测等管理措施。
2.非必要不离蓉,确需离蓉的自2022年8月31日0时起,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入川即检”,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住地报备,履行防控义务。
二、来院人员须知
1.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向我院申请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或办理其他诉讼事务的,请优先通过线上或邮寄方式办理。
2.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来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请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承办法官电话,预约法官接待,以减少接触,降低风险。
3.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和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扫场所码。提供7天活动轨迹证明及24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来院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按照司法警察指挥,有序进入。对拒不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异常、“两码”异常、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及7天内活动轨迹证明的人员,司法警察有权阻止其进入我院诉讼服务场所。
5.经准许进入本院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法院相关登记检测工作。以上措施本院将根据防控形势与要求动态进行调整。
三、掌上办事
1.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点击主页右下角“掌上办事”,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平台在线办理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