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月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7月5日上午,邛崃市平乐镇范店村第一网格网格员李霜接到村民的电话:“我在后面竹林里捡到了一把枪,咋个整哦?”
感受到电话那头村民的紧张不安后,李霜说:“你先别慌,告诉是什么样的枪?”听完村民描述后,李霜交代村民留在原地且不要尝试使用该枪支,并同步报告平乐派出所。随后,李霜同村两委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将枪械带回村民委员会等待派出所民警前来处理。
经检验,该枪是一把自制射钉枪,有一定的杀伤力,如果改制或者私自持有、使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前来参与处置的平乐派出所所长李斗对李霜和村民主动上报枪械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持续关注此次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不受威胁,同时鼓励网格员当好宣传员,发动身边的群众积极参与到缉枪治爆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