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泸县县委政法委按照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泸州市公共节能机构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健全管理制度,降低运行成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倡导绿色办公。推行电子政务内网,实行办公自动化。节约使用纸、墨等办公耗材,积极使用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新安装节能灯30余个,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措施,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光盘行动”。倡导绿色出行,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建立公务车辆油耗台账,加强油耗统计管理。
开展垃圾分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笔、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机关办公产生的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节能灯、废塑料等废旧商品要进行妥善回收和处理。特别是有涉密内容的废纸和存储介质按规定渠道处理,由符合资质的回收企业统一处理。
加强能耗管理。安装能耗监测管理系统,定期加强能耗监测管理。建立能耗定期排查制度,联合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工商联对合署办公场所进行能耗排查,及时建立台账,加强能耗跟踪管理。对机关的办公场所、照明、制冷、公务用车等耗能设施、设备严格管理,定期实时维护;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办法,降低办公费用、通讯费用支出,减少会议、出差等公务活动的经费开支。
强化宣传动员。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宣传橱窗、宣传片等方式进行能源现状知识和节能常识培训。利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通过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专题讲座和知识测试以及办公楼大厅LED屏滚动播放显示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办公室、洗手台、公共餐厅等醒目位置张贴节能宣传标识、标牌等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