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 实习生 廖安泰
年过60的陈大爷受一家劳务公司安排上班,却从公司提供住宿的上铺摔成骨折,随后他向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但因年满60周岁,属于退休人员被驳回,就在他不知如何是好时,金堂县法律援助中心帮他申请了法律援助……
原来,去年10月,陈大爷受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安排,在成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上班,从事泥工工作,公司提供住宿,陈大爷住的是上铺。一天一早,陈大爷起床时,因床铺护栏断裂从床上跌落,导致陈大爷左侧第4、5、6肋骨骨折。
在医治过后,陈大爷就治疗费用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便向金堂县劳动认识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但因陈大爷申请仲裁时已年满60周岁,属于退休人员,仲裁委驳回了陈大爷的仲裁申请,并告知其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奈,陈大爷只能向金堂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接受了援助律师刘绍贵的法律援助。在一审中,经过援助律师多次与公司协商,最终促使了公司与陈大爷达成调解,公司在签署和解协议当天支付了赔偿款2万元,至此这起案件的到圆满解决。
案件得到解决后,前不久,陈大爷冒着酷暑特意从成都市新津区来到金堂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送到了该中心,感谢他们指派的援助律师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