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依法履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职责,推动安全生产事故源头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黄河路大桥桥下空间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联席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蕾主持,德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黄小华、涉及相关职能的7家市、区两级行政单位和杰阳公司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黄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欧高均首先介绍了黄河路大桥的基本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详细阐述了桥下空间的安全隐患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院派驻孝泉检察室主任、第四检察部主任郭晓旭通报了检察机关对桥下空间被占用的初步调查情况。
随后,与会各部门和资产管理公司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就拆除桥下空间违章建筑,维护国有资产(黄河路大桥)不受违法侵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对涉事商家的善后维稳等工作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黄小华主任代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对大家的良谋善策表示感谢,并对解决该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确保违建资产要掌握在政府手里;二是希望城市管理局要逗硬逗实监督检查,让涉事商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三是希望各行政单位和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如需要法律层面上的支持,检察机关将协调法院给予全力帮助,争取把该问题妥善处理。
最后,黄蕾检察长指出生产安全关系人民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并就黄河桥桥下空间安全隐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抗牢安全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扎实推动该问题得到及时彻底解决,确保桥梁和市民安全。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问题整改。检察机关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跟踪督导,以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解决,对拒不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或者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坚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旌阳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消除桥下空间安全隐患为契机,持续紧盯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推广,将落实最高检八号建议和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有机融合,用心用情用法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良好成效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保障。
(李汶霖 王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