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森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郭建民
7月27日晚8时50分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三支队十大队接到自隆高速监控中心电话转警,S66隆汉高速隆昌往自贡方向12公里右侧边坡着火。
大队值班民警火速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李锋发现现场火势较大,燃烧形成的浓烟随风飘向高速公路,导致驾车司机视线受到影响,直接威胁到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的安全。正值盛夏天气炎热,明火周围全是树木干草,再加上明火引燃的面积越来越大,若不能及时灭火,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紧急情况,民警李锋当机立断,立即指挥对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开启警报器,在来车方向200米外进行警示提醒,引导通行车辆减速行驶,安全通行,并通知监控中心调派洒水车辆前往支援。
经过现场人员半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明火被全部扑灭,为避免火情复燃,洒水车对起火区域再次进行喷洒,彻底消除着火点隐患。由于,火情发现及时,措施得当,得以控制,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保障了高速公路的交通环境安全畅通。
高速交警提醒:目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是火灾的高发时期,请过往车辆安全文明驾驶,严禁往窗外乱扔烟头等可燃物。高速公路两旁及附加山林草木茂盛,若发生火灾,将会对路面绿化造成破坏,大火产生的浓烟将会对过往车辆的通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若因此造成道路上车辆因视线阻挡而发生交通事故,相关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