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法院组织高中生进法庭 开展“青春护航活动”

  
2022-06-06 10:01:1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按照积极践行创建示范法院活动相关要求,6月2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宝墩法庭联合成都市新津区实验高级中学,组织该校高二学生到庭开展青春护航活动。通过参观法庭,听取介绍法庭基本工作,开展模拟庭审等,学生们零距离了解了法庭工作,感受法律氛围,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意识。


宝墩法庭工作人员带领学生们体验安检的过程,感受法庭文化,讲解法庭设置规则,以及法袍、法锤以及法徽的寓意,介绍案件办理流程和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工作内容,以及人民法庭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

在宝墩法庭审判庭中,学生们以一起刑事案件为脚本,开展了一场模拟法庭演练。受害人丁某与被告人明某是在校住宿生,丁某在食堂时因明某插队与其发生口角纷争和推搡,明某对其怀恨在心,在丁某回宿舍途中对其殴打并致其重伤。十余学生参加法庭审判活动,宝墩法庭工作人员在旁指导流程和审判细节,“公诉人”“法官”准确使用法院法语,程序规范严谨。在法官的主持下,判处明某故意伤害罪,庭审圆满结束,给同学们带来了全面的沉浸式体验庭审。

活动过程中,宝墩法庭工作人员还向同学们解答在这次庭审遇到的法律问题,学生们积极提问,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学生们纷纷表示自己也增长见识,受益颇多,希望活动经常开展。

这次活动,让同学们学到了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明白为人处世的行为规范,增强对法律的尊崇与敬畏,还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带来的法律后果,将法治思想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助力法治新津建设。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