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蒲江县法院诉前解纠纷

  
2022-06-07 17:07:14
     

孙敏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婚后分居两地,感情逐渐淡化,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一方诉至蒲江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指导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并达成离婚协议。而此案也体现了蒲江法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高效运转多元解纷新模式,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积极态度。

据了解,当法院收到邮寄的诉讼材料之后,蒲江法院立案庭根据案件基本情况等,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委派调解员进行办理。因原告身体状况欠佳且长期居住在江苏泰州,不便亲自到场参加调解。立案庭法官又考虑到目前疫情形势严峻,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便捷化解纠纷,便指导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借助该平台双方在线达成离婚协议。随后,立案庭法官根据协议内容向双方出具“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至此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蒲江法院立案庭持续以诉前调解为抓手,扎实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探索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和立案阶段,有效促进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2022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460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占诉前调解案件63%。

蒲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紧紧围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大力推广在线调解,深入探索诉前调解成功后以司法确认、民事调解书等形式赋予调解案件强制执行力的解纷机制,持续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