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富顺县地处沱江流域下游,6月5日,第51个世界环境日前夕,富顺法院开展了系列活动。
5月30日,富顺县法院环资合议庭驱车100公里前往荣县长山镇正江村村委会,巡回审结两起集中管辖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现场,两案被告人均认罪认罚,被告人虞某明更是以自己的亲身教训劝导旁听群众保护环境。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旁听群众进行了环境资源保护、防范养老诈骗和电信诈骗、禁毒等方面的法治教育。
6月1日,富顺县法院环资合议庭的法官开展了保护环境普法活动。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资料,现场解答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在苏坝村,为当地“上岸”渔民、村民代表、留守儿童讲解《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禁渔、禁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赵化镇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点,向村民发放沱江禁钓和农业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6月2日,省法院在内江召开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推进会并举行了“纽扣法庭”结对启动仪式。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作为首颗“纽扣”作发言,介绍了“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运行以来的情况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汇报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在结对启动仪式上,赵化法庭与老伙伴牛滩法庭、新战友龙马潭区法院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法庭结对组成沱江长江交汇口“纽扣法庭”。赵化法庭将以此为新起点,与结对法庭通过联动执法办案、共同探索创新、协同诉源治理、共建保护基地、共同打造队伍、共推外部衔接、联动司法宣传的方式,为沱江流域生态环境扣好、扣紧绿色司法“保护服”。
自富顺县法院与泸县法院建立“纽扣法庭”工作机制以来,两地法院加强沟通,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以行动之力,共建绿色家园。
共推法治宣传、共谋司法实践、共促生态修复,富顺县法院已分别选址赵化镇轮渡码头、青山岭森林公园为渔业和林业生态修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