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落网!乐山警方“全链条” 斩断一境外电诈窝点人员输送通道

  
2022-06-15 14:20:3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经过6个月的研判、布局,近日,乐山市公安局沐川县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成功斩断了一条向境外电诈窝点输送人员的链条,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时至今日,仍然有人轻信,缅北“高薪招聘”的诱饵,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偷渡出国。殊不知,费尽周折、翻山越岭,偷越国(边)境后,等待他们的不是金山银山,而是境外人员的殴打和虐待;即使有幸逃回国内,也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案情回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在省公安厅专项办和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乐山市沐川县公安分局成功破获省督周某等人组织偷越国(边)境系列案。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沐川公安分局民辅警辗转贵州、云南、吉林、广西、山东等六省十五市,历时6个多月深挖,成功打掉一个以境外人员张某某为首的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团伙。

据悉,境外人员张某某为在老挝诈骗公司组建自己的诈骗小组,邀请周某、陈某某、何某某、李某某及相关介绍人员一同偷渡前往老挝进行电信诈骗活动,但其未想到这批偷渡人员被中国警方抓获,并被警方顺藤摸瓜斩断了这条以向境外电诈窝点输送人员为目的,涉及组织、运送他人及偷越国边境的一条龙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

周某等20人的行为是作茧自缚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周某等20人又是幸运的,缅北不是打工人的天堂,哪有什么遍地黄金,月入上万,那里充斥着诈骗、暴力、血腥,他们有幸在踏入地狱的前一刻,被拉了回来。

乐山公安提醒

奉劝那些企图偷渡去国外发横财的人,及早打消念头。同时正告那些仍滞留在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看清形势,早日回国自首,争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