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野生蟾蜍 1人落网

  
2022-06-16 20:29:14
     

近日,彭山区公安分局江口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蟾蜍案件,抓获涉嫌非法狩猎嫌疑人1名。


6月14日晚,江口派出所联合江口治安巡防队在对辖区进行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手提口袋,神色慌张。出于职业的敏锐,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查,当场查获男子非法捕猎癞蛤蟆20只。


经了解,李某(男,汉族,36岁,仁寿县人)偶然间从他人口中听说捕捉癞蛤蟆售卖利润可观,闲来无事遂趁夜深人静时在仁寿周边捕捉癞蛤蟆,却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李某已移交农业农村局处理。

民警提醒:

野生蟾蜍俗称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是捕食害虫的能手,更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依据《刑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参与非法盗猎、收购、运输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的,达到一定数量涉嫌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征珍)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