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茉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近日,记者从荣县公安局获悉,今年年初,两年轻男子在荣县一宾馆密谋:对“跑分”上家“黑吃黑”实施抢劫,二人觉得对方(被抢方)知道是违法资金而不敢报警。
2月15日晚,丁某、罗某某邀约李某某、周某、黄某等人在荣县某酒店一包间内商量,由丁某带黄某与“跑分”上家联系,黄某则提供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跑分”,罗某某带人冲进房间实施抢劫,并约定抢劫所得资金按比例分成。
策划好之后,丁某当晚就通过QQ与跑分上家联系,对方称第二天可以安排到绵阳江油“跑分”。23时许,李某某在荣县一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一辆商务轿车,丁某、罗某某、李某某、黄某、杨某等人驾车前往绵阳江油,并在黄某车内找来2根木棒、2把剔骨刀随车携带,便于震慑对方。
2月16日上午,跑分上家与丁某联系后,对方通知丁某带黄某到江油“YOYO电竞酒店”一房间内验卡跑分,罗某某等人在超市买来胶带,携木棒等在该房间旁边开一间房做准备,等候丁某通知。
当日14时许,“跑分”上家在用黄某的银行卡接收资金、转账的过程中,丁某看到有数万元资金进入黄某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后,立即微信通知隔壁房间的罗某某等人,并主动将自己所处房间门打开,罗某某等人持木棒、剔骨刀、胶带冲进房间内,言语威胁“跑分”上家配合,并用胶带将跑分上家和另一跑分的人手脚捆住,丁某等人将黄某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抢走后迅速离开,驾车返回荣县。
得手后,通过查看黄某手机上的金融APP手机银行,发现有10余万的资金未转出,丁某当日将黄某卡内3万资金转至前妻吴某秀个人银行账户上。李某某、罗某某则将黄某手机上的一金融APP内15000余元提现到黄某另一张未冻结的四川农信银行卡,然后分给黄某2300元,其他参与人每人500至800元。
黄某当日用于“跑分”使用的两张银行卡账户被冻结资金77000余元。
目前,丁某、罗某某、李某某等人因涉嫌抢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