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要求,6月23日,仁寿县检察院干警到司法救助申请人李某君位于仁寿县富加镇某村的家中召开简易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智勇主持,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1名、村干部1名担任听证员参与听证,10名村民旁听了听证过程。
据悉,该司法救助线索系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启动调查。经查,李某君、李某父子于今年3月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年仅32岁的李某死亡,李某君左尺桡骨、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左侧食指伸肌腱、拇长背伸肌腱断裂,经鉴定系轻伤一级。李某系家中独子,事发前二人均系木工,因在事故中受伤,李某君无法再从事木工劳动。二人因事故花去医药费15万余元,但肇事方目前仅支付了2万余元费用,保险公司紧急垫付医药费1万元,医药费大部分均是李某君向亲属借支而来。李某留下了三个年幼的孩子,以及因李某死亡导致患上双向精神障碍的妻子,且因肇事者系醉酒后驾驶,属于商业保险赔付免责事项,加之肇事者本身经济状况也不宽裕,赔付能力欠佳。
听证会上,申请人充分述说了自己的家庭生活现状。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事实和调查走访了解的情况及拟办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后,完全赞成检察机关的拟办意见,一致同意对这个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并说道:“他们一家的遭遇确实让人揪心,李某的死亡让三名幼小的孩子和失独的二老失去了依靠。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帮助被害家庭渡过难关,充分体现了检察为民。”听证员也对检察机关后续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申请人参加完听证活动后表示:“感谢检察院心系群众困难,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会尽最大努力抚养三个孩子长大。”
据了解,下一步,仁寿县检察院将依据听证会意见,依托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会签的文件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切实把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暖心事”。
(薛丽 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