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以“枫桥式司法所”为标杆 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2022-06-29 17:00:31
     

李媛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6月24日,自贡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司法所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参会的司法干警现场参观学习了富顺县司法局骑龙司法所、安溪司法所建设情况。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社管局就2022年“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明确将沿滩区仙市司法所等6个司法所确定为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试点司法所。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及时研判建设中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确保有序推进。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落细落实司法所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试点以及“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以“枫桥式司法所”为标杆,聚焦软件,配强硬件,补齐短板,推广经验,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

据悉,自贡市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5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6个,荣县双石司法所等8个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先进司法所,艾叶司法所、桥头司法所被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命名为“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


自贡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忠明,富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光楷以及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及部分司法所所长等参加会议。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