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真格了”  公司法人成“老赖”被判刑

  
2022-06-30 10:26:21
     

杨余东 马永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6月28日上午10时,自贡市自流井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庭审当天传唤10余名“老赖”全程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并邀请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审理过程。此次庭审,由自流井法院院长陈位初担任审判长,自流井检察院检察长雷桂英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26日,自贡某物资公司在自流井法院立案执行自贡某机械A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过程中,自流井法院出具裁定冻结了自贡某机械A公司在贵州某航天公司的债权。在上述债权冻结后,自贡某机械A公司通过与贵州某航天公司、自贡某机械B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方式,将自己在贵州某航天公司债权全部转让给自贡某机械B公司后套现规避执行,致使397259.28元不能执行。

自流井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了自贡某机械A公司转移财产线索后,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审查起诉,遂检察机关依法向自流井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自贡某机械A公司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当庭宣判被告单位自贡某机械A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刘某某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宣判后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后,法院对参与旁听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进一步释法明理,表明法院打击拒执的信心和决心,强调失信被执行人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告诫失信被执行人要以案为鉴,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抗拒执行。

富顺琵琶镇的沈某,因拖欠工程款被自流井法院列入“老赖”,在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后,沈某颇有感触的对记者说:“看来法院是动真格得了,不履行好判决就要遭,我会尽快把拖欠的欠款凑齐,被判刑就是一辈子的污点了。”

当天,11名失信被执行人中,2名当场履行全部债务,4名履行了部分债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涉案金额共计80万余元。其余5名也承诺将尽快履行义务。

此次庭审达到了“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自流井法院院长、该案审判长陈位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更难在将“判决”变成“解决”。当事人拿到了胜诉判决,如果打“法律白条”,将会对法律的权威产生怀疑,自流井法院采取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加大对逃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对被执行人形成持续的强大威慑和高压态势,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庭审告诫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

陈位初介绍,今年以来,自流井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打击拒执长效工作机制,重拳打击拒执罪,合力攻坚解民忧,以实干赢得民心,让每一位申请执行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情。

自流井法院将按照省法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执行工作十对辩证关系,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