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授牌成立

  
2022-05-17 11:44:08
     

凉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2022年5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国际家庭日,凉山州检察院联合州教体局、州关工委、州妇联、团州委,在西昌市阳光学校挂牌设立凉山州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点——“阳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授牌仪式特邀西昌市检察院、西昌市教体局、昭觉县检察院、四川省城乡融合人才培育研究基金会、凉山州教育基金会、四川无同心理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市向日葵青少年素质拓展中心、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


在授牌仪式上,设立单位相关领导结合未成年人工作实践,就如何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充分地交流发言,并对“阳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寄予深切厚望,希望中心在各成员单位以及学校、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下,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家庭注重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活动中,“阳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向两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颁发聘书,指导在校学生家庭教育。受聘老师以“涵养好家风 培养好孩子”为主题,采用现场互动、实验分析等新颖、有趣的方式,向学生及家长代表讲授了家庭教育的目的、如何认识孩子成长的三个关键阶段、如何做有效家长等内容,指导在场家长开展有效家庭教育。

为有效推动凉山州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凉山州检察院于2022年5月9日与州教体局、州妇联、州工委、团州委会签了《关于推进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目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等,充分协调相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以学校、社区、村社、大型安置点等为“主阵地”设立指导站点,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未成年人家庭,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凉山州检察院将进一步联合各职能部门、学校、社区,在全州推广设立和运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探索一套适合凉山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体系和机制,服务全州未成年人家庭,特别是涉案未成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为孩子们平安、阳光、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