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奖励金超百万元

  
2022-05-17 14:20:5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有效线索提供人,按照悬赏公告最高可获得20%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赏金,奖励金总额超100万元。



青羊区法院在执行刘蓉与李兴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兴军拒不履行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发布悬赏公告。

公告显示,该案执行标的额为5160893.34元及利息等,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李兴军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奖励金,赏金最高可达1032178.668元。悬赏举报期限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在先举报者获得,不同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