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警方通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2022-05-18 10:09:11
     

杨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当前广安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广大干部群众齐心抗击疫情。但仍有个别人员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干扰防控大局,公安机关对此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5月18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获悉,连日来广安区、华蓥、岳池等地再次依法查处一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5月7日,华蓥市江某某驾车到邻水参加宴会,后无视单位多次关于去过邻水需报备的通知并在派出所反复核实情况时拒绝承认,直至5月15日晚上感到疫情形势严峻后,才主动投案。

华蓥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江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5月15日,广安区龙台镇一核酸采集点,姚某某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将未排队的妻子带进检测队列,同行的任某某与其一同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给疫情防控带来威胁,造成不良影响。

广安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任某某2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5月16日,岳池县苏某组织徐某等12人在罗渡镇某茶楼内打麻将,查获时所有人员均未佩戴口罩。

岳池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苏某等13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5月9日,邓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岳池县同兴镇疫情防控卡口时,未按规定停车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强行驾车驶离防控卡口,很快被公安机关查获。

岳池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邓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5月15日,蒲某驾驶越野车行驶至岳池县同兴镇防疫卡口时,不按规定停车接受防疫人员的检查,强行驾车进入同兴辖区。

岳池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蒲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对拒不执行政府公告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防控措施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闻多一点

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件

5月18日,记者从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今年以来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始终将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重点,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多起班线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和非法营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向社会通报部分典型案件。

01

案例一

2022年5月15日,粤C693*H车辆驾驶员违反广安市关于网约车停止营运的疫情防控规定,通过网络约车软件和微信等方式,组客4人从广安到重庆,且其中一名乘客未执行“三天两检”核酸检测规定。支队已对该车采取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02

案例二

2022年5月14日,川XL27*X、川XK62*L网约车辆驾驶员违反广安市关于网约车停止营运的疫情防控规定,在所注册的滴滴、万顺平台停止派单的情况下,通过高德地图线上打车软件,在城区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支队已对两台车采取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03

案例三

2022年5月13日,川XL55*J、川XH72*T、川XP87*R、川XN13*K、川XT31*F、川XD**8 6辆网约车驾驶员违反广安市关于网约车停止营运的疫情防控规定,在所注册的滴滴、万顺平台停止派单的情况下,通过高德地图线上打车软件,在城区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支队已对6台车辆采取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依法从严处罚。

04

案例四

2022年5月6日,川A8***4车辆驾驶员违规从事营运活动,从成都载客6人到广安,且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支队已给予其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5

案例五

2022年4月11日,客运车辆川X6***6在从广安驶往重庆江北机场的营运过程中,擅自站外揽客,且不执行疫情防控关于对乘客进行查验相关情况、扫川行通等规定。支队已给予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6

案例六

2022年4月3日,客运车辆川X2***8在从广安驶往康定的营运过程中,擅自站外揽客,且不执行疫情防控关于对乘客进行查验相关情况、扫川行通等规定。支队已给予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7

案例七

2022年3月7日,客运车辆川X3***6车辆驾驶员在从重庆驶往广安的营运过程中,擅自站外揽客,且不执行疫情防控关于对乘客进行查验相关情况、扫川行通等规定。支队已给予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8

案例八

今年1月至今,通过监控抽查、路面巡查等方式,支队共查处主城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反疫情期间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规定的案件6起。支队已对6位违规驾驶员给予停车学习三天的处罚。

09

案例九

今年1月至今,通过路检路查和视频抽查等方式,支队共查处主城区网约车驾驶员违反疫情期间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规定的案件8起。支队已对8位违规驾驶员给予停车学习三天的处罚。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请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违规行为的线索举报,举报电话:12328、12345。

下一步,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对班线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从严从重惩处交通运输行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