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建筑物出租6年 法院强拆复原

  
2022-05-24 11:33:39
     

金堂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日前,金堂县人民法院集结20余名干警、出动6台警车,来到该县赵镇街道十里社区开展强制拆除行动。执行现场,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最终同意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拆除建筑物。


据了解,被执行人黄某某私自在申请执行人名下的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并出租给案外人使用长达6年之久。2021年5月,金堂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黄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拆除该建筑物。判决生效后,黄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黄某某仍置若罔闻,拒绝拆除,致使申请执行人权益无法实现。

为维护法律威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金堂法院决定强制拆除案涉建筑。为确保行动效果,金堂法院召开专门会议,对人员分工、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宣传等各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同时联合公安、社区、医疗等有关部门配合行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警戒、急救、人群疏散等工作。清空现场物品后,申请执行人调用机械对案涉建筑物进行拆除,并于下午6时许拆除完毕,案件成功执结。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