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心对话、迎新启航”——打开社区矫正对象心灵之门

  
2022-05-24 17:49:35
     

心理矫正是社区矫正的必要手段,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治本之策。为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良好的人格与心理,帮助他们更好的回归融入社会,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开展了“与新对话、迎新启航”心理矫正专项活动。


搭建平台,夯实心理矫正工作基础。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司法局联合眉山市心理学会、心理专家为社区矫正对象搭建起心理矫正平台。一是开设心理专家讲堂,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调整心态,缓解并消除其心理问题和人格障碍。二是司法所联合心理专家建立微信群开通咨询热线,在自愿、平等、保密的原则上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通过搭建平台,保证心理矫正工作一开始就按照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的轨道发展。

把好入口,掌握心理矫正的“一手资料”。一是加强入矫初期的社会调查和心理指引。通过搜集社区矫正对象人生经历、家庭关系、社会评价等基本资料,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特点,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心理矫正方案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建立面谈制度,结合掌握的基本信息,为每一名矫正对象开展心理面谈,了解并解决他们的心理障碍。

因人而异,开展“处方式”心理矫正。在成立矫正小组和制定矫正方案中,融入心理专家、教育专家、戒毒专家、律师等专业化人才,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前期搜集的“一手资料”设计出系统化、程序化、可操作性的心理矫正方案,根据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需求选择相应的矫正项目,“处方式”的矫正方案为心理矫正打开了局面。

强化监管,巩固心理矫正工作成效。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日常走访排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提早干预,把不良心理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教育矫正,丰富心理矫正载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感恩教育的“三新”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形成正确的是非观,主动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连艳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