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冕宁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侵财类案件的侦破力度,破获一起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2022年5月11日,冕宁县公安局在办理2022.5.3曾某电瓶车被盗案时发现有多辆被盗电动车被卖到西昌市月华乡一废品收购站,通过调查发现张某所经营的西昌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多次以300-350元的价格收购被盗电动车。冕宁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经营的西昌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搜查,在其门市后面的住所的院坝内搜出一辆被盗的红色电动车。2022年5月12日,张某、张某超主动到漫水湾派出所上交今年4月至5月期间其从一不认识的青年处低价购买的全部6辆电动车。
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超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提醒
收购盗窃来的电瓶车属于违法行为,希望通过上述案例能够早日认清自己的错误并改正。大家要引以为戒。
孙贵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