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隐瞒工伤原因、虚构受伤事实骗取医保基金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熊某、王某判刑。
2020年3月23日16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叙永县叙永镇中广一品城为被告人熊某做工期间,因操作失误引发火情致身体多处烧伤,被送往叙永县安民医院治疗。后熊某为减少医疗开支、王某贪图熊某承诺的生活费,二人便一起隐瞒王某受伤的真实原因,虚构王某系为自家装修房屋致伤的事实,利用王某城乡居民保险进行报销。至王某出院,共计骗取医疗保障基金58370.58元。
案发以后,被告人熊某已将58370.58元退缴至叙永县医疗保障局专用账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将诈骗的保险款全部退缴,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熊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后,熊某、王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服从法院的判决。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医保基金事关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对医保基金,国家实行严格的征缴、管理和报销制度。任何人虚构原因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将会受到刑事处罚。本案中,王某在帮过工程中受伤,其医疗费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本系事故的受害者,却因为一念之差,为贪图小便宜,从受害人成为了被告人。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