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弃土致机场连接线桥墩位移 7人获刑

  
2022-05-30 13:06:11
     

甯立 彭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一审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判处违规倾倒工程项目弃土致使宜宾机场东连接线桥墩发生位移的蒲某某、丁某、徐某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

蒲某某系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土石方工程的承包人。2020年4月下旬,蒲某某通过江某某出面协调,在宜宾机场东连接线红坝路立交B匝道5号桥墩旁边的鱼塘内违规倾倒弃土1800余方。

2020年7月,丁某、徐某某、赵某某共谋寻找地方介绍给工程项目单位倾倒弃土牟利,丁某负责联系项目单位,赵某某负责寻找、协调弃土地点,徐某某负责在弃土现场指挥、记数。2020年7月22日、24日,丁某联系组织车辆在宜宾机场东连接线红坝路立交B匝道5号桥墩旁边的鱼塘内违规倾倒某工程项目弃土2500余方。7月27日、28日,丁某联系被告人蒋某甲、蒋某乙组织车辆在宜宾机场东连接线红坝路立交B匝道5号桥墩旁边的鱼塘内违规倾倒某工程项目弃土3000余方。

2020年7月29日,宜宾机场东连接线红坝路立交B匝道5号桥墩发生位移事故。事故发生后,宜宾市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对宜宾机场东连接线红坝路立交B匝道5号桥墩位移事故开展调查。经偏位检测及成因鉴定:发生偏位主要原因系堆土、河道清理,次要原因系工程地质勘察、环境因素。事故调查组认定桥墩位移事故是一起因违规弃土、河道清淤措施不当、地质勘察部分参数不严谨、施工现场管控不力而导致的桥墩偏位的安全责任事故。

被告人蒲某某、丁某、徐某某等七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七名被告人主动赔偿了被害单位宜宾新机场东连接线项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法院依据该案犯罪事实、认罪态度、退赔损失情况,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