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两家宾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2022-04-02 17:04:2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为切实保障旅店业从业人员及入住旅客的健康安全,全力抓好住宿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日前,德昌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全县旅店业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重点针对旅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内部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

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德州街道育才路XX旅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营业且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调查核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对该旅馆予以取缔,并对其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发现德昌县XX商务酒店防疫措施存在漏洞: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登记,该酒店于2月22日存在三人入住只登记一人的情况,根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酒店及负责人分别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德昌公安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宾馆酒店在经营的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全力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