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合伙引矛盾 “石榴籽”调解巧解纷

  
2022-04-07 09:58:24
     

近日,理塘县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促成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近日,理塘县法院受理了原告格某某某和被告所某、丁某某某、尼某某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由石渠县法院移送至理塘县法院管辖。收到该案后,理塘县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法官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理塘县君坝镇了解案情。初步核查后,发现该案原告诉状内容和被告辩称出入性较大,工作人员当即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

举证时限内,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开庭审理前,被告主动要求法院主持调解。工作人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原系好友,因合伙做生意引发纠纷,有调解的基础和意愿,于是当即开展调解工作。

经工作人员明理释法,被告对自己欠付合伙利润的行为、金额都表示认可,原告基于友情也同意对被告免除资金占用利息,于是双方达成一致,并在理塘县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握手言和。

(理塘法 泽仁拥中)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