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广安市聚焦“四个关键”抓实抓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2-04-08 19:37:55
     

尹培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近年来,广安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聚焦“四个关键”常态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广安市坚持把出庭应诉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群众法治宣传的前沿阵地、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广安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出庭应诉工作,在市政府常务会、府院联席会上专门听取行政应诉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汇报,安排部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行政案件应诉、出庭负总责,统筹谋划业务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出庭应诉法定职责,亲自参与督促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出庭应诉,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部署、检查、考核“三同步”,实现从消极应付向主动出庭转变,从形式出庭向应诉发声转变。

强化评估考核“关键措施”

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指标内容,对广安市政府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并及时反馈整改。市、县(市、区)司法局每季度汇总收集全市行政案件应诉情况,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定期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点名道姓指出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问题突出单位,被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办公室作负面通报的,严格扣减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分,对考核末位单位进行约谈。

夯实制度建设“关键环节”

以广安市政府名义印发《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形成制度约束力,《规定》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切实做到“四个百分之百”: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县级部门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市、县(市、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行为所涉及承办部门、主管部门或实施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县级政府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县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对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通报问责或扣减绩效考核分达100%。

用好府院联席“关键平台”

与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案件常态通报、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每次会议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剖析发言,警示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依法出庭应诉。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重要内容,通报给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及时衔接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近期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除依法送达传票外,及时将行政诉讼案件信息通报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由市、县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辖”“一案一督”原则,逐一提示相关部门,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