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进一步维护农民エ工资权益,4月12日,记者从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对江苏远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施的广安市吾悦广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劳动用工检查,该公司拖欠张某、吴某等15名劳动者2021年7月至10月的劳动报酬共计159564元。为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江苏远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移送,广安市市人社局,广安市市发改委,广安市市场监督局”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据悉,江苏远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江苏远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0481MAIMHJYY86,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戴埠镇长江东路;法定代表人:蒋正福。
2021年12月2日,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到江苏远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施的广安区吾悦广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反《保障农民エ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
当日,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12月13日,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
经调查,该公司拖欠张某、吴某等15名劳动者2021年7月至10月的劳动报酬共计159564.00元。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印发《加强重大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328号)有关规定,营造良好的保障农民エ工资支付环境,切实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拖欠农民エ工资问题,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江苏远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移送,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吕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