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灯匠人外地做灯展3个月分文未获 法官助其讨薪

  
2022-04-13 09:31:47
     

程心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近日,荣县法院长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三起因制作彩灯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

据了解,2019年11月,被告蔡某某承揽了贵州黔西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定作的彩灯工程,并与原告余某甲、余某乙、陈某某等三名彩灯制作手艺人签订了《临时用工合同》,雇佣三原告于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到贵州省黔西县某乐园从事制作彩灯的钳工、电工、裱糊工作。

余某甲等三人按照被告的要求如期完成了彩灯制作,但因定做方贵州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向蔡某某支付定做彩灯工程款,蔡某某因此也支付三原告劳动报酬。余某甲等三人多次向催收劳动报酬未果,向荣县法院起诉。

长山法庭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从保障自贡彩灯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析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悉,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长山法庭受理了10起涉及彩灯制作劳动报酬纠纷,有力维护了彩灯文化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彩灯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