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酿悲剧!成都交警公布两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

  
2022-04-13 09:42:0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电动自行车在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因部分驾驶人文明交通和守法安全意识淡薄,侵走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频发,也产生很多安全隐患,加之未佩戴安全头盔,易酿成惨烈的交通事故后果。4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布了两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提示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2021年10月12日上午,陈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违法搭乘吕某某在郫都区靖源上街行驶时,无视路口指示标线,行驶在机动车道内。面对机动车道内川流不息的车流,陈某某全然不顾危险,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驾驶人陈某某、乘客吕某某倒地受伤,其中乘客吕某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民警发现陈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陈某某、吕某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事故发生时两人头部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最终造成悲剧的发生。


2022年03月08日下午,在崇州市永康西路外江管理处路口,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通过路口中心点后,直接选择逆向在机动车道内穿行,而这时一辆驶来的出租车,差点就撞上逆向行驶的高某某。经过这惊险一幕的高某某完全没有警醒,居然继续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而这一次好运没有再次降临,一辆白色机动车避让不及直接与高某某发生碰撞。幸运的是,高某某佩戴安全头盔,虽然头部直接与车辆发生碰撞,但仅受轻微伤。经调查,该起事故中,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近期,成都交警将持续加强对非机动车侵走机动车道、冲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环境。

成都交警提示:

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守法文明出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