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检方发“督促监护令” 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2022-04-14 11:16:19
     

张代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4月14日,记者在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人“小宇”(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妇联、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举行现场宣告送达和分别帮助教育。


宣告现场,检察人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就家庭教育理念、亲子相处模式、思想行为引导等方面明确需履行监护职责的内容、要求、考察期限以及不履行《督促监护令》的法律后果;该院与县妇联、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人员共同对该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就共同督促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共识,形成“五位一体”的考察模式。看着手中的《督促监护令》,该监护人表示:“感谢大家对我们一家的关心,我会和孩子一起接受考察,今后将尽好父亲的责任,把孩子带回正道来。”

宣告结束后,家庭教育指导老师为该监护人上“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课,倾听问题和症结,传授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据悉,《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工作文书。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