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4月10日,荣县疾控中心接到大数据信息通报,居住在该县双石镇望佳滩社区的梁某某为密接人员,双石镇政府及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梁某某和其男友陈某某带到集中隔离点隔离,同时向派出所报警。
经荣县公安局调查,今年3月初,陈某某、梁某某一起前往广东佛山市务工,因务工待遇不好,二人选择辞职回到四川。
3月23日,两人乘坐飞机到达成都后,陈某某坐顺风车返回荣县,梁某某则坐车到成都温江。
4月2日晚,梁某某和朋友在成都锦江区某酒吧喝酒,4月3日又从成都坐顺风车到荣县陈某某家。
陈某某、梁某某在明知政府关于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工作通告的情况下,未到社区报备个人健康状况和轨迹、未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没有配合社区落实隔离政策,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目前,陈某某、梁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荣县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