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4月20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石棉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西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内容,听取了石棉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进一步部署工作,明确要求,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石棉县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要求,查找石棉县《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促进依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石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本次执法检查从即日起至7月底,分4个小组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石棉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履行职责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6个方面内容。
会议强调,各执法检查组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实施《条例》和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严明工作纪律,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把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执法检查规范有序地进行。石棉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一定要着眼全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促进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共同把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切实推动《条例》在石棉县的全面贯彻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以敢于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搞好这次执法检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地推动《条例》在石棉县的全面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为打造“雅西明珠·贡嘎门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