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动真格 洪雅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告诫书》

  
2022-04-26 11:25:21
     

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后,4月19日,洪雅法院再发力,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监护人发出了首份《家庭教育指导告诫书》。


杨女士带着年满8周岁的小谢与韩先生再婚,小谢学习成绩差,韩先生深信“不打不成才”,经常通过吼孩子、动手打孩子等方式教育孩子。结果这种错误的教育方式,不仅给小谢造成了胆怯、懦弱的心理创伤,还影响了与杨女士的夫妻感情,最终闹上法庭。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向韩先生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告诫书》,对韩先生错误的教育方式进行了严厉的告诫,孩子的成长需要关心和爱护,一味地打骂、吼闹并不能真正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韩先生当场意识到错误并决心改正,表示今后会以正确的教育方式对待孩子。考虑到双方主要是因孩子的教育问题导致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承办法官决定给予双方一次修复的机会,不准予离婚。对此做法,杨女士也感到满意。


《家庭教育指导告诫书》的发出,是洪雅法院及时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探索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实践中,洪雅法院将深入把握涉未成年人的案件的特点,不断总结经验,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法院将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告诫书》,并同相关部门定期做好对涉案家长的回访,督促其做好家庭教育,让“依法带娃”的观念在群众中落地生根。

张情瑜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