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月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4月22日上午,邛崃市羊安街道永丰社区网格员汪林在巡防时,听见远处传来阵阵激烈的争吵声。她走进一看,发现永丰依政小区居民汪某与熊某正在大声争吵,随后及时上前劝阻。
经了解,双方因汪某养的小狗将熊某的小孩咬伤而引发纠纷。为及时化解纠纷,待稳定双方情绪后,网格员决定单独与双方进行沟通。经了解,小狗为汪某代弟弟喂养,其弟弟是集中供养五保户,居住在永丰社区敬老院,因疫情不能外出,小狗长期由汪某照看。汪某认为小狗性子野,无法抓住拴养,且只是帮忙喂养,犬只伤人己方没有责任。而熊某则认为汪某未将小狗拴住导致小孩被咬伤,且小狗伤人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应将小狗进行扑杀并补偿其医药费和狂犬疫苗等费用。
汪林将情况上报居委会后,通过查找资料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建议双方心平气和处理问题,别因此事影响邻里和谐。
社区干部到达后,汪林与社区干部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耐心调解,汪某表示同意由社区防疫员将伤人犬只进行处理,避免再次发生伤人事件;熊某也不打算追究赔偿,双方握手言和。目前,该社区已对伤人犬只进行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