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04-28 17:09:32
     

李小凤

4月25日,九寨沟县法院在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根据原告申请,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九寨沟县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案中,申请人张丽(化名)与被申请人王成(化名)系夫妻关系,因王成多次对张丽实施家暴,张丽曾在2020年7月起诉离婚,后于2020年9月向法院申请撤诉。张丽撤诉后,王成仍多次殴打张丽,导致致其受伤住院治疗。之后,张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一并提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九寨沟县法院经审查认为,张丽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承办法官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成对申请人张丽实施家庭暴力,及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了裁定书,并对被申请人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

随后,九寨沟县法院向被申请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及村委会等部门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告知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将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