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
3月7日,阿坝州检察院与阿坝州乡村振兴局联合举行《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会签活动.州检察院、州乡村振兴局相关领导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出席活动。
据悉,《实施办法》是从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大局出发,以保障农村低收入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为依托,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乡村振兴部门职能作用。
实现对因案致贫返贫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的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适时提供多元化救助帮扶,使司法救助等帮扶措施落到实处,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在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司法救助效果和农村低收入当事人切身利益保障相统一的框架下开展协作。
州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勤麟就保障《实施办法》顺利实行提出要求。
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光文就如何将《实施办法》落地落实提出:一要建立线索信息快速移送机制;二要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三要建立多元化救助机制;四要建立联合回访、走访机制;五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与会人员均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因案致贫返贫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实际困难,能更好用检察力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