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钱财不成  不肖子纵火烧毁母亲房屋

  
2022-03-09 10:21:21
     

曾享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居住在自贡市高新区某安置小区的黄某某虽已过而立之年,因无一技之长,一直没有找到稳定工作。其因经济窘迫,带着女儿和母亲何某某共同居住。老母亲何某某对黄某某除管吃住外还不定期的给予其零花钱,黄某某也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恶习。

2021年2月18日18时30分许,黄某某向母亲何某某索要2000元钱,并扬言如果不给钱就将其居住的房屋烧毁。

当晚19时18分许,黄某某再次联系何某某索要钱财未果,随即回到其家中,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房屋内床单、被盖、鸡毛掸子、衣服、沙发垫子、厨房塑料口袋等物品点燃,造成屋内物品烧毁,墙皮脱落、天花板部分钢筋裸露。

该火灾造成居住于楼下的明某房屋天花板开裂渗水、雨棚烧毁;徐某某房屋的雨棚被燃烧脱落物砸烂。消防部门接警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将火情扑灭。

案发后,已逃离现场的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黄某某放火造成的房屋损失共计89697元。

黄某某被关进看守所后,黄某某又向母亲何某某写信,要求何某某帮他偿还自己欠下的债务,否则服刑完后要杀害何某某。何某某感到万分恐惧和害怕,无可奈何下帮黄某某偿还了5400元的债务。

法庭审理过程中,黄某某声泪俱下,后悔不已。自流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示

父母对其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是否资助成年子女由其自由决定,给予子女的经济帮助,除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外,子女应负有偿还义务。而子女违背父母意愿“强行啃老”,甚至采取极端手段来威胁父母,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是害人害己。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