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庭权威 必须得治!

  
2022-03-15 18:31:34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张某如是说。近日,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诉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作为原告方申请的证人出庭作证。庭后,张某不遵守法庭纪律,对被告代理人言语进行言语人身攻击。审判员及时制止,并对张某释明司法礼仪及藐视法庭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开展了严肃的说服教育。

张某在情绪平静后道歉:“我说话没有经过大脑,不应该藐视法庭权威,不应该对被告代理人进行言语攻击。对不起!”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在,具结悔过,真诚向被告代理人道歉。考虑张某认错态度良好,念及初犯,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渠县法院最终依法对其训诫,并未采取强制措施,双方亦在审判员的组织下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法官提示,司法礼仪和法庭秩序的维护是司法机关厘清案件事实、定纷止争、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各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法庭规则,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进行人身攻击。藐视法庭权威,扰乱法庭秩序,肆意发泄不满情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马豪沅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