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中院到资阳交流沱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

  
2022-03-17 19:21:49
     

何文可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3月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及相关工作要求,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奉友国,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利芬一行,到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学习。资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克洪,资阳中院刑庭庭长肖忠、行政庭庭长黄海,雁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湘出,雁江区法院临空经济区人民法庭庭长蒋凡、南津人民法庭庭长钟伟以及两地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调研座谈。会前,内江中院一行前往雁江区法院南津法庭、南津污水处理厂开展了实地调研考察。


座谈会上,资阳、内江法院相互介绍了两地辖区沱江流域人民法庭建设分布情况、纽扣法庭结对意愿和建设发展方向,生态环境保护的特色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双方就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沱江流域环境,从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协同,密切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坚持裁判标准统一、强化审理执行协作,加大法治宣传、强化案例交流等方面开展了讨论交流。

李克洪表示,沱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对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保护沱江意义重大,感谢内江中院的“传经送宝”,资阳中院将全力支持内江中院今年的轮值工作,积极为沱江机制下一步工作开展建言献策。

奉友国表示,此次座谈交流进一步促进了内江、资阳两地法院的互通互鉴、资源共享,内江中院将认真研究资阳中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力做好今年的轮值工作,建立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落实并运用好沱江机制,开展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沱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