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探望孩子受阻 法院调解助母爱“归位”

  
2022-03-22 10:02:31
     

大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大邑县法院花水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就离婚后女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予以保障。

据了解,2021年5月,杨某某(女)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男)离婚,在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王某便拒绝让杨某某探望儿子王小某。

今年3月初,杨某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当地法律服务所开展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分别听取了当事人双方对孩子抚养义务和探望权益的想法和要求,并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现场普法教育,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组织双方调解。

最终,杨某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男方同意配合女方行使探望权,双方对女方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