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余力
近日,内江威远县检察院联合县政法委、县妇联向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监护人宣告,并送达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同时联合开展了家庭指导教育,共同监督、促进未成年监护人家庭监护职责归位。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附条件不起诉嫌疑人廖某某盗窃案的承办检察官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廖某某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间,存在多次未按时报到、家长监护不到位、长期个人居住,以及在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工作等现象。
在向廖某某及其监护人谈话后仍不整改的情况下,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督促涉罪未成年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职责,3月11日,该院和县妇联开展了细致的会前调研,为切实发挥《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双方共同制定了对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