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会东县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件。
被告人唐某某的父亲系会东县小坝乡兽医站站长,负责辖区内动物检疫合格证办理等工作,因其父亲电脑操作办证业务不熟悉,初中无业的被告人唐某某借此理由登录其父亲账户为辖区内生猪贩子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等。在2018年12月至2020年2月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时期,被告人唐某某违规为十余名猪贩子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并非法收取财物合计41万余元。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庭审中认罪悔罪,并已主动全额退缴41万余元的违法所得款,庭审后主动缴纳罚金,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本案已于3月21日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会东县法院、会东县纪委监委、会东县农业农村局等多个单位在疫情防控时期,仍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组织2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做到“以案三促”,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要管好身边人,用好手中权,拒腐防变!
冯林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