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专题会议

  
2022-03-30 10:08:52
     

刘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3月29日,广安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专题会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万良政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一定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

会议强调,一是打“黑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必须把“打击”作为首要来推动,核查涉“黑恶”线索要深入、广泛,质量要高,核查结果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和情况反馈制。二是破“网伞”。每起“黑恶”案件都要坚持“一线双核”“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纪法衔接“五同步”等工作要求,在办理公职人员涉“黑恶”案件时,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要坚持“双专班”办案。三是铲土壤。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让黑恶势力在行业领域无处滋生。四是筑防线。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制度,加强对软弱涣散的村“两委”班子排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持续完善群防、群治、群控,筑牢社会防护墙;坚持边扫边治边建,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五是强推动。扫黑办和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部署推动,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加强典型经验推动和后进单位重点帮助推动。

会议要求,一要认识再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持续深化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见诸实际行动,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二要责任再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要求,层层落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以责任推动工作落地;三要压力再传递。坚持以全面督导、“点穴式”督导、挂牌督办、明察暗访等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传递压力,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四要质效再提升。通过严格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充分运用专案专办、指定管辖、异地办案、提前介入、纪法衔接“五同步”等措施,增强办案质效。

县(市、区)委政法委、园区党工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线索核查中心分管领导和市扫黑办、市委政法委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