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3月30日,宜宾市司法局联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应急办、市林竹局到高县来复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来复镇,宣传人员在人流密集的街道搭建展台,给来往群众现场普法,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应急避险和扑救等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森林防火标语的手提袋、围裙等宣传物资,有效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在听完入户宣讲的宣传人员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后,村民王某表示自己学到了很多森林防火小知识,在清明期间,将坚决做到文明祭祀,不带明火上山。
“由于近期温度不断升高,又加上清明节即将来临,我们想借此活动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共同保护好森林资源。”宜宾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