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惩治“老赖”的拒执行为,乡城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近800多公里,办理申请执行人四郎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该案被执行人张某某系河南洛阳市人,在一审判决中被执行人未到庭参加诉讼为缺席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渠道及相关措施均无法联系到张某某,同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某的关联案件不仅包括本院还涉及其他省份法院。
执行法官得知张某某因无证驾驶被成都市公安局拘留的线索后,立即驱车800多公里赶到成都,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因对其实行了异地司法拘留措施,涉及跨区域和法院级别办理,通过多方询问和沟通,在甘孜中院执行局和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执行局的配合和支持下,同时在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下,相关前期工作和手续都准备完善。
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向张某某当面宣读乡城县法院依法给予司法拘留15日的拘留决定书及拘留执行通知书。
张某某听到被司法拘留后,态度有所松动,但是面上仍有难色,执行法官通过与其认真交谈,耐心细致地告知其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和拒执的法律后果,张某某也表示待拘留期满后会积极处理相关事宜,争取早日履行完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运用相关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维护胜诉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乡城县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乡城法 高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