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洪雅法院首次联合县检察院召开“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兑付现场会,以支票形式向15名农民工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兑付案款共计9.72万元。此次集中兑付会虽然兑付金额总量小,但案款来源却十分“特别”。
从2017年起,此次集中兑付会现场的15名农民工曾先后在被执行人田某手下务工。2020年1月,田某在未支付15人工资的情况下失联,且在失联后通过更换手机号码等方式拒不支付为其务工的农民工工资。2021年4月1日,洪雅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洪雅县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4月14日,洪雅法院经审理判决田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事判决生效后,田某仍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王某、刘某等15名农民工无奈只好向洪雅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田某给付工资。
2021年11月,洪雅县法院经审理判决田某支付王某、刘某等15名农民工工资共16万余元。2022年1月,王某、刘某等15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穷尽执行措施后均未发现田某有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且15人家庭生活条件均有困难,洪雅县法院、县检察院决定联合对15名农民工司法救助9.72万元。
集中兑付会现场,法院、检察院干警依次为15名申请人办理了案款领取手续。拿到来之不易的案款,申请人王某高兴地表示:“田某恶意拖欠我们15个人的工资,被判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田某没有钱付工资给我们,我们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今天能领到钱,真的是太好了。感谢法院、检察院对我们的司法救助”。
2022年“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洪雅县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63人次、车辆25辆次,限制高消费1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人次,罚款2人共1000元,判决拒执犯罪1人,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209.86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联合县检察院对生活困难的17名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救助,以最大努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张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