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隆昌市法院高效执行 7天兑现当事人胜诉权利

  
2022-02-23 11:33:41
     

近日,内江隆昌市法院执行局仅用7天时间快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陈某未按期支付申请执行人某建筑设备租赁门市部租赁费及材料赔偿款等共计124.5万元。双方在诉讼中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分七期付清涉案款项,逾期则支付违约金10万元。约定期限内,被执行人分四期付款66.42万元,余款58.0 8万元经催收无果。某建筑设备租赁门市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租赁费及垫付的诉讼费,并承担违约金。

隆昌市法院立案后,执行局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联动执行优势,立即通过网上查控,锁定了被执行人在临近城市某商业银行有足额存款的信息。赓即派出执行人员前往银行现场实施扣划,以果断、快速、高效的执行措施和手段将案款执行到位,使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得以及时兑现。

该案从移送执行到完成扣划并全部执结仅用了七天时间,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彰显了隆昌市法院执行局干警迅速果断的执行力。

(黄先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余力)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