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承诺,我办理”,新区司法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2-02-25 11:13:39
     

按照《关于印发川渝地区实 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眉山天府新区司法局结合自身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推行15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了从“一堆证”到“一张纸”的转变。

为切实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新区司法局抓好了以下三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分工。分管领导牵头,按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表,部署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分工,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指导原则、办理流程等,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二是科学梳理清单,规范工作流程。科学梳理清单,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围绕川渝地区实

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结合新区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探索实践新区司法局区级事项清单。经反复论证,最终保留了15个事项,事项清单形成后,科学编制工作规程,编制格式文本,将列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清单、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方便申请人查询和下载使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办事体验。通过政府网站、普法进社区等方式,积极向辖区内企业和群众宣传该制度,告知申请人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可自主选择适用告知承诺方式或者依法提供法定证明材料,鼓励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事项。

(周波)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