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1月19日,大英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因酒后辱骂110接警员被行政拘留五日。
1月18日21时许,陈某某(大英县蓬莱镇人,59岁)酒后多次拔打110,要求民警立即解决与他人的经济纠纷,通话过程中,陈某某肆意谩骂、侮辱接警员,严重扰乱了110报警平台的工作秩序。到案后,陈某某对多次恶意辱骂接警员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10”报警服务平台作为受理广大群众报警求助的重要渠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尊重和爱护。然而,却总有一些人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甚至谩骂、侮辱接警员,严重影响110的正常接处警工作。对此类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