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1号丨多地流窜作案,一个月内盗窃7台变压器,东坡警方雷霆出击打掉一盗窃团伙

  
2022-01-24 23:19:16
     

“高压危险,请勿靠近”

这是每一个变压器旁都会注明的警示用语

可偏偏这3名男子

为了谋取不法钱财

竟然偷起了变压器

1月19日,东坡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过1个多月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在眉山市东坡区、丹棱县,成都市新津区,雅安市芦山县等地流窜作案的盗窃变压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案件7起。

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中旬,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田店社区、富牛镇接连发生多起变压器被盗案件,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群众寄希望于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对实施盗窃的犯罪分子予以依法严惩。



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刑警大队牵头联合开发区、太和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在市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力展开侦查。专案民警对每一起案件开展比对分析,努力寻找蛛丝马迹,力争获取破案线索。

经深度研判,专案组确定辖区系列盗窃案件系团伙作案。为彻底打掉盗窃团伙,专案组及时调整侦查工作策略,采取多种手段确定犯罪嫌疑团伙作案成员的体貌体征、作案特点、活动轨迹等消息,在市局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确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身份。

经过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后,认为收网时机成熟。

1月19日,专案民警赶赴崇州、彭山等地同步行动,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钢钎、扳手等作案工具若干及作案车辆1辆。

在大量的事实和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骆某、杨某、陈某如实交代了三人结伙多地流窜作案盗窃变压器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骆某(男,45岁,彭山区人)在2016年因盗窃变压器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满释放后,贼性难改,伙同有盗窃前科的杨某(男,45岁,崇州市人)及陈某(男,31岁,崇州市人),于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中旬在眉山市东坡区、丹棱县,成都市新津区,雅安市芦山县等地流窜作案盗窃变压器7台,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骆某、杨某、陈某已被东坡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